12月18日,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以下17个县(市、区)开展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
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滨江区、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鄞州区、余姚市、温州市龙湾区、乐清市、德清县、长兴县、嘉兴市南湖区、桐乡市、嘉善县、绍兴市越城区、新昌县、台州市椒江区、遂昌县。
12月2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指出:
数字经济已成为引领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加速器。2019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总量达2.7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43.3%,总体发展水平全国领先。
通过3年的探索实践,浙江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确立,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掌上办事之省”和“掌上办公之省”基本建成,高效善治的数字化治理体系全面形成;覆盖全省的民生网、服务网和平安网基本建成。
初步构建起与数字经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数字长三角建设取得新突破,初步实现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号通办”。
建设目标:到2022年,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4万亿元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55%,基本建成全国领先的数字政府先行区、数字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数字社会发展样板区、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区。